关于印发《教职工党支部目标管理细则》的通知
作者: 2017-05-04

武大党组字〔2002〕42号

各分党委(党总支):

 

现将《教职工党支部目标管理细则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特此通知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○○二年十二月十九日

 

教职工党支部目标管理细则

一、党支部自身建设(15分)

 

1. 党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,分工明确,各负其责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。(5分)

 

2.党支部书记党性强,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,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讨论党支部工作,定期在支部大会上通报支部工作情况。(5分)

 

3.支委会成员严格要求自己,处处以身作则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(5分)

 

二、组织制度建设(30分)

 

1. 每学期有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。(5分)

 

2.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,研究布置支部工作或分析党员、群众的思想状况。(5分)

 

3.支部党员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,组织生活主题鲜明,围绕当前形势、本单位的中心工作、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展开,形式多样。每次会议有记录和考勤记载。(5分)

 

4. 每学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,全体党员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(5分)

 

5.每两年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民主评议有党内外评议记录及党支部和个人的整改措施。(7分,此分值根据当年度全校是否组织评议而定)

 

6. 全体党员按时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,党支部按时上缴党费。(3分)

 

三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(20分)

 

1. 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。(5分)

 

2. 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、服务宗旨教育和爱党、爱国、爱校、爱岗教育。(10分)

 

3. 组织党员学习党纪党规,认真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遵守党纪情况。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本支部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。(5分)

 

四、发展党员工作(15分)

 

1. 党支部关心每一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,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,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联系活动情况的汇报,党支部每学期对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。(5分)

 

2.严格按照《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与转正工作。(5分)

 

3. 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纪律,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,杜绝利用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的现象。(5分)

 

五、其他工作(20分)

 

1. 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(学科建设、人事异动、工作安排、职称评聘、教职工培训和进修、奖金分配、考核奖惩、评选表彰等)的讨论和决定。(5分)

 

2. 正确处理党政关系,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。(5分)

 

3.正确指导并积极支持工会、共青团工作,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共同完成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。(5分)

 

4. 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利益,虚心听取群众意见,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(5分)

 

六、奖励得分情况(附加30分)

 

1. 受分党委(党总支)表彰的党支部加3分,受学校党委表彰的党支部加5分,受省委高校工委及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党支部加10分。

 

2. 党员在教学、科研及管理工作中获省部级、国家级奖励或表彰的,所在党支部分别加5分或10分。

 

3. 在开展党支部工作中大胆创新,成效显著的加5—10分。

 

七、检查落实

 

1. 各分党委(党总支)每年要对所属党支部目标管理细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,并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馈检查的情况。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通过座谈、查阅相关记录与资料、测评等形式对党支部目标管理细则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,并向全校各单位通报抽查情况。

 

2. 每年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各级党组织评选表彰的主要依据。